为方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优化纳税服务,鉴于我局正在使用的纳税人增值税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已初具成效,我局决定从2007年10月起,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报税业务实行“全市通”。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 自2007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客户端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受理平台受理申报数据成功后,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业务,不受所在主管税务机关属地限制。
二、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抄报税业务处理流程与原有业务流程一致,同时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三、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出现异常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