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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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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申报征收  
多缴税额抵缴税款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纳税人日常申报表中“多缴税额”是指纳税人预缴税额多于应纳税额的部分,并在我局管理系统记录的期末数。多缴税额按先抵缴税款后退税的办法处理。纳税人不得自行将期末应退税额直接填入下期申报表中“上期留抵税额”或按其他方式直接抵减应纳税额。抵缴税款的顺序是先抵顶呆帐税金、再抵顶欠税、最后抵顶待缴税款,顺序不可前后倒置。

2、报送资料

《多缴税额抵缴税款申请表》(ZG11WS119)

3、纳税人办理时限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纳税人要求抵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留抵抵欠)的,办税服务厅征收复核岗直接根据系统显示的结果进行操作,不需要纳税人填写申请表格。纳税人对税款抵缴有异议,则填写《多缴税额抵缴税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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