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金。
2、报送资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 份。
3、纳税人办理时限
基金缴纳义务人按季申报缴纳基金,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网站、自助办税终端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