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从事酒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2、报送资料
(1)《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的,报送《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5)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2014年7月1日起,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认定之日起,其消费税纳税期限调整为一个月。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网站,自助办税终端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