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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描述
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批发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2、报送资料
(1)卷烟生产企业报送《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份。
(2)批发卷烟的消费税纳税人报送: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2份。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
(3)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5)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3、纳税人办理时限
自2014年7月1日起,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认定之日起,其消费税纳税期限调整为一个月。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同城通办、网站、自助办税终端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