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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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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国税 > 申报征收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申报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由按次申报纳税改为按期申报纳税。

2、报送资料

 (1)《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表》

(2)本次原油、天然气的 销售价格、销售费用、销售去向等明细资料

(3)合作油(气)田的 产量、存量、分配量、销售量情况报告

3、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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