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属企业所得税核准类优惠项目,备案流程为前台即办。
2、报送资料
①《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减免税优惠)。
②认定证明复印件(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有效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人办理时限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完成工作。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