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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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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发布时间: 2015-01-26

1、业务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属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项目,备案流程为前台即时办结。

2、报送资料

①《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人办理时限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完成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5、办理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

6、备注

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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