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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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地税 > 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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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延期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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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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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类别
申报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六、附送资料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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