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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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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地税 > 纳税申报  
申请延期缴税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申报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六、附送资料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表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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