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申报
二、业务概述
除房地产开发销售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非即办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房地产证、房地产转让合同;
3、扣除项目凭证,或建筑物评估报告。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