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后面简称国有商业银行)按财政部核定的数额,划转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后面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财政部核定划转数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划转土地或不动产的产权证明书据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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