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1994年1月1日起,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的相关险种清单(必报);
经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确认的保险产品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免税保险产品收入明细(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