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原件(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房改批复文件(必报);
签订的房改合同(必报);
房改房产权证明书据(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