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对于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地方政府债务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