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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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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地税 > 税收优惠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对于企业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地方政府债务利息收入的明细资料及凭证(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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