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机场飞行区(包括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安全带、夜航灯光区)用地,场内外通讯导航设施用地和飞行区四周排水防洪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机场的场外道路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89)国税地字第032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依据、年限、金额、企业和相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等(必报);
能够说明符合减免条件的证据材料(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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