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税指南/ TAX GUIDE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27621542
手机:13823664034
QQ:1074847479 
邮箱:1074847479@qq.com
网址:  www.szytcpa.com
            www.szytcta.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东环二路495号鸿宇大厦1705

 

 
办税指南 > 地税 > 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A1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A2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非必报);

B1单位编制批文复印件(验原件)#B2社团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非必报);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购房发票(土地、房屋买卖的)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所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返回】
版权所有 © 深圳宇韬事务所保留一切权利     粤ICP备17103106号
电话:0755-2762154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东环二路495号鸿宇大厦1705
 
收缩
  • 0755-276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