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A1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A2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非必报);
B1单位编制批文复印件(验原件)#B2社团代码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非必报);
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购房发票(土地、房屋买卖的)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所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