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企业资料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公司划转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