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纳税人有关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必报);
举办文化活动或宗教活动的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必报);
相关收入明细(必报);
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