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对政府鼓励的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相关收入明细(必报);
纳税人有关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