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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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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地税 > 税收优惠  
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备案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兼并和被兼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被兼并企业房地产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有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的一并提供)(必报);

企业兼并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以及有关方面的文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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