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转换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申请免征契税报告,包括实施债权转股权情况说明原件(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报);
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必报);
债权转股权方案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必报);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原企业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