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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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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转换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转换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申请免征契税报告,包括实施债权转股权情况说明原件(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报);

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必报);

债权转股权方案及相关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必报);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原企业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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