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指定科研机构或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7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依据、年限、金额、企业和相关房地产的基本情况等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能够说明符合减免条件的证据材料(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