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必报);
国土房管部门产权过户受理回执的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相关证明材料(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