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优惠
二、业务概述
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必报);
税务登记证副本(仅验原件,验后退回)(必报);
书面申请(必报);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缴财政部门的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必报);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