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规前沿/ FRONTIER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5-27621542
手机:13823664034
QQ:1074847479 
邮箱:1074847479@qq.com
网址:  www.szytcpa.com
            www.szytcta.com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东环二路495号鸿宇大厦1705

 

 
法规前沿 > 会计法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27           财会[2014]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
2014年1月26日

【返回】
版权所有 © 深圳宇韬事务所保留一切权利     粤ICP备17103106号
电话:0755-2762154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东环二路495号鸿宇大厦1705
 
收缩
  • 0755-276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