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国际税收
二、业务概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三、政策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程序
1、上门备案(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2)税务机关受理签字盖章后退还一联给纳税人。2、网上备案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网上备案后,在合同签订季度终了后5日内报送相关资料。
六、附送资料
1.上门备案(1)首次备案需提交的资料:①《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及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②合同复印件;③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如已委托境内代理人办理的);④对有关事项的其他书面说明。(2)合同修改备案需提交的资料:①《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及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②变更合同或其他变更公证材料的复印件;③对有关事项的其他书面说明。2.网上备案(1)首次备案需提交的资料:①合同复印件;②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如已委托境内代理人办理的);③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其他书面说明。(2)合同修改备案需提交的资料:①变更合同或其他变更公证材料的复印件;②非居民对有关事项的其他书面说明。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