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国际税收
二、业务概述
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取得上述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向所得发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外国企业税收报告表》及相关资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程序
纳税人备齐资料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申报。
六、附送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外国企业税收报告表》; (2)税务机关依法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