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国际税收
二、业务概述
在取得准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后,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照审批决定执行,但应填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实际执行情况。
三、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无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2、税务机关审查。
六、附送资料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