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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TAX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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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地税 > 行政救济  
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 2015-01-26

一、业务类别

行政救济

二、业务概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五、办理程序

到税务机关办理

六、附送资料

一、对于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提交税款及滞纳金的《完税证明》或《纳税担保确认书》、《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办理方式

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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